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还钱后应当拿回借条并且销毁,如果不拿回借条对方还可以要求你还款的。若对方将借条遗失或一时找不到,则应让对方当场写下收据。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后,忘记要求债权人返还借条的,有以下补救措施:
第一,如果是银行转账还款,可以保留转账凭条;
第二,如果是现金还款,可以跟对方谈话做一个录音,证明已经还款的事实;
第三,直接去找债权人要求返还借条;
第四,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收条,证据已经还款的事实。
如果债务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还款行为,有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即败诉。借贷关系中,双方都应提高证据意识,出借方应注意让借款人出具借条,而借款方还款后应注意索回并销毁借条,以避免发生纠纷后,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而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