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离婚证是需要男女双方共同领取的,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以及离婚的意愿。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以及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并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注销结婚证并归还对方。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