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撤回(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撤回申请)
2023-09-24
更新时间:2023-09-24 02:10:39作者:未知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 招聘 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征信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