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9 20:01:36作者:佚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十二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主要规定包括什么
刑法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司法解释规定有几种
打击报复证人罪需要怎么样判刑处罚 打击报复证人罪构成要件
两高非法经营犯罪解释规定内容有哪些
我国规定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公安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
合同未续签需要怎么样拿补偿(合同未续签会给补偿吗)
最高法非法行医犯罪相关解释具体有哪些重要内容
交通事故怎赔偿
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犯罪的必要要素 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犯罪的必要要素包括
我国刑法中非法采矿刑事责任是怎样 我国刑法中非法采矿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二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
2023-05-19 20:0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二条[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
2023-05-19 20:00
犯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非法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有关部门
1、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第一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
起诉离婚的过程到底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会怎样
2023-05-19
成立打击报复证人需要如何处罚 打击报复证人罪构成要件
对于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离婚证的领取流程究竟是什么 离婚证的领取流程究竟是什么样的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害是否算是犯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