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首先需要区分情侣在恋爱中向对方转账的钱款性质是属于借款还是赠与。一般而言,情侣在恋爱期间为另一方的正常花费或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诸如1314、520等金额)是认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这部分钱款因为赠与的性质是无法向对方要回的;另一方面,如果是情侣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那么在分手之后出借款项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索要借款本金和利息,这部分款项可以要回,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2、情侣恋爱期间的钱款往来比较频繁,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很难认定。为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情侣双方对于大额金钱或贵重财物的处置,都要注意保存可证实真实意思表达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