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最高院保险诈骗案件司法解释重要内容都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10-21 00:07:55作者:未知

最高院保险诈骗案件司法解释重要内容都有哪些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2、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问题的答复》(1998.11.27〔1998〕高检研发第 20号)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四十八、保险诈骗案(刑法第198条)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本文标签: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最高院  

为您推荐

最高院保险诈骗案件司法解释重要内容都有哪些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问题的答复》(1998.11.27〔1998〕高检研发第20号)

2023-10-21 00:07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犯罪规定的定罪量刑幅度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10-21 00:07

我国刑法中暴动越狱罪的定罪量刑幅度是多少

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10-21 00:07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涉嫌构成犯罪的该怎样判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2023-10-21 00:07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构成犯罪的应该如何判刑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

2023-10-21 00:07

江苏该怎样分别拘役拘留 江苏有哪些拘留所

拘役和拘留的区别主要有以下这些: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2、适用的对象不

2023-10-21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