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结婚。
(2)双方都达到了最低的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之间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