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婚前的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一方以婚前财产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以共同财产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承担,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