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充分协商,达成房屋租赁合同如下:
一、该房屋位于,房型,使用面积:平方米,房屋质量良好。
二、租赁期共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交纳期限为每个月交纳一次,每次交纳人民币。
四、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与首次房租一起交付甲方。该保证金应在该合同终止时全额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费用,由乙方自付。有线电视费用由乙方直接交给甲方,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当日读数:电:煤气:水:)
六、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房屋拆隔、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产生噪音,影响本楼居民生活的
3、乙方拖欠租金的。
七、租赁期满前,如甲方或乙方其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对其房屋结构进行任何改动。
九、租赁期间如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由甲方负责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