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四川代位继承、转继承的关键区别

更新时间:2023-09-11 19:57:09作者:佚名

四川代位继承、转继承的关键区别

1、两者适用的条件与时间不同。转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未实际取得遗产前;代位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为被继承人的子或女。

2、两者适用继承的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于法定继承之中,亦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等多种场合。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之中。

3、两者适用的主体不同。被转继承人为享有继承权的全体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享有转继承权的人,通常都是被转继承人的若干法定继承人,不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被代位继承人仅为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两者的客体不同。转继承的客体为被转继承人未能分得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客体是被代位人不能取得的应继份。

5、两者的继承权利与义务不同。转继承引申出两个层次的遗产继受关系,转继承人所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权利义务,同时还会发生其继承继承人继承的权利义务。代位继承则是单一的遗产继受关系,代位继承人代替被继承人所继承的,只是被继承人继承的权利义务。

6、两者应继承份额的归属不同。转继承中可发生被转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归其配偶共有的情形;代位继承中被代位人期待的应继份则均归代位人,不发生与被代位人的配偶共有问题。

本文标签: 继承人  前提  既可  

为您推荐

四川代位继承、转继承的关键区别

1、两者适用的条件与时间不同。转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未实际取得遗产前;代位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为被继承人的子或女。2、两者适用继承的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

2023-09-11 19:57

关于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件解释具体是什么重要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二十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第414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

2023-09-11 19:57

关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确认关键有哪些

(一)罪与非罪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情节是否严重。即只有对严重妨碍了他人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的非法侵入住宅行为,才能以犯罪论处。(一)此罪与彼罪1、本罪与非法搜查罪的界限。非法搜查罪的对象也包括他

2023-09-11 19:57

工程项目承包协议是否有诉讼时效期间

1、有,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按照其要求。2、诉讼时效期间期内自产权人了解或是理应了解支配权遭受危害及其扣缴义务人之日起测算。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按照其要求。可是自支配权遭受危害之日

2023-09-11 19:20

终止合同的有效方式有哪些(终止合同的法律依据)

1、清偿。清偿是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行为,即按照约定履行。2、解除。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

2023-09-11 19:20

履行完毕的合同能否撤销 履行完毕的合同能否撤销诉讼

已经履行的合同符合法定撤销情形的能撤销。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

2023-09-11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