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告胜诉后一般不可以向原告要误工费。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胜诉后,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原告享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因参与诉讼所产生的误工费原告无需承担。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