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法夫妻共同债务解释有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立法沿革)
2023-10-11
更新时间:2023-10-11 10:08:34作者:未知
一、夫妻婚前财产可以作废约定吗?
可以重新约定夫妻财产,但要签订书面的协议,夫妻婚内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的进行分割。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特征?
第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第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夫妻俩结婚之前,可以约定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财产有时间的限制,需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获得,可以是工资、奖金,也可以是生产经营收益,还可以是知识产权收益,共同财产仅限于所有权范畴内的财产,可以是有形的事物,可预见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