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植物人一次性赔偿标准可以协商处理吗?
2023-09-18
更新时间:2023-09-18 02:33:20作者:未知
一、交通事故判决赔偿后再起诉还可以吗?
可以。一般情况,案件已经判决生效履行完毕,当事人起诉的,法院不会受理的。但是,如果伤者因为以前的事故复发,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起诉要求支付后续治疗费。
当然,这是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复发的伤情系上次事故的原因所致,否则,按照“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如果对方已经支付完了全部的损失,几年后伤者的病情又复发了,此时如果再索要费用可能需要做一个因果关系的鉴定,以确定该伤情复发是否与交通事故有关,如果是则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需要医疗费用等证据材料予以证明,如果不是,则一般不能再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如何起诉对方?
1、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
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立案受理;
3、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4、当事人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规定情况的起诉,必须受理。
所以一般交通事故的判决出来之后,双方该赔偿的就会进行赔偿,一旦赔偿,那么这个交通事故就算案件终结了。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说交通事故的判决赔偿已经处理完毕,但是在几年之后,伤者又因为以前的交通事故复发,那么这种情况能够证明是因为原来的交通事故导致的,还是可以再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