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不能缺席判决的情况有哪些?
2023-10-14
更新时间:2023-10-14 17:39:44作者:未知
在哪里居住,就到当地的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拿着暂住证去办理居住证明!
注意:居住地不是户口所在地,不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所谓居住地,是长时间在某地居住,达到一定期限以上,才可以叫居住地!
模板:
兹证明我辖区居民________,现居住____________(街,路)_____号_____栋____单元____室。该房房主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本人与房主的关系为__________。
特此证明!
XXXX社区居委会
XXXX年 XX月XX 日
扩展资料:
居住信息包括居住证表面的视读信息和居住证内芯片载入的机读信息。
视读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个人相片、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和现居住地址、签发机关、签发日期等信息。
什么是居住证和工作证明
1、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
2、工作证明:是指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的一种证明文件,一般用于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工作收入证明等,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鲜章方有效。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随着我国的外来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许多城市都出台了相关的居住证明以及居住证的规定,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再申请办理居住证明的时候,是需要及时的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此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居住权益,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的一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