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程序与司法程序的区别有吗(劳动仲裁程序与司法程序的区别有吗是什么)
2023-11-12
更新时间:2023-11-12 22:44:56作者:未知
一、一般辞退赔偿双倍工资吗?
辞退不是都需要赔偿双倍工资的,一般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二、哪些情形下辞退职工没有补偿金?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非法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辞退员工是属于用人单位所拥有的权利,如果无故的辞退就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就会按劳动者的收入和工作的时间来进行计算,如果存在违法的辞退还需要按双倍的工资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