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属于自愿登记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属于自愿登记对吗

更新时间:2023-08-27 00:03:26作者:佚名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属于自愿登记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属于自愿登记对吗

一、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属于自愿登记吗?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不属于自愿登记,不动产物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包括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抵押权6种。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不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不动产物权登记规定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日常生活当中涉及到不动产物权方面的一些事项,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关于这个问题来进行协商,在确定了之后就需要立即的进行登记,这属于非常明确的一种法律规定,因为涉及到不动产,比如说房屋变更设立的话,都需要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来完成登记手续。

本文标签: 不动产  物权  如果没有  

为您推荐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属于自愿登记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属于自愿登记对吗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不属于自愿登记,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还有箱内都必须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完成登记的手续,如果没有进行登记的话,是不会发生相对应的法律效力的,因

2023-08-27 00:03

法律中规定人格权是绝对权吗

法律中规定人格权是绝对权。这也就意味着这样的一种权利的法律效力是给予所有的人的,任何的人都是负有不妨碍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所以不能够采取相关非法的手段来侵犯他们所拥有的人格权。

2023-08-27 00:02

如何去居委会开居住证明? 怎么去居委会开居住证明

当事人想要去居委会办理居住证明,首先需要当事人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直接到居住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居委会进行办理即可,当事人需要提供两张免冠照片,之后就会开具暂住证。

2023-08-27 00:02

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哪三项基本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哪三项基本权利)

法人人格权一共包含4项基本权利,包括法人名称权,名誉权,法人信用权和法人秘密权,法人就是公司,司的名称和名誉是受法律保护的,公司所拥有的信用权主要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在社会上获得的客户的信赖和评价,法

2023-08-27 00:02

集体土地上建筑物归谁所有(集体建设用地归谁所有)

一般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归村民所有的,但是集体土地始终情况下都是农民集体所有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简单来讲,就是由村委会统一负责经营管理,如果征收集体土地,对地上建筑

2023-08-27 00:01

借贷关系中什么叫做出质人 贷款出质人是什么意思

在借贷关系中出质人就是提供财产做质押的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向别人借钱时,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将动产质押给债权人,如果到期没有履行应尽义务,债权人作为质权人,可以就质押的动产优先受偿。质押和抵押,都

2023-08-27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