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程序详细规定是什么(劳动仲裁开庭程序详细规定是什么样的)
2024-01-28
更新时间:2024-01-29 02:31:09作者:未知
一、商事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商事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仲裁,又称公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正式颁布施行,为民商事纠纷双方当事人提供了一条解决争议的新途径。
仲裁是当今国际上公认并广泛采用的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 国外通过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已是非常普遍,国内随着仲裁法的颁布实施,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熟悉并选择仲裁方式来解决经济纠纷。
商事仲裁因为在解决纠纷中具有快捷性、实用性、专业性和高效性,已成为国际通行的经济纠纷解决方式。
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我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可见,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一样,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经济纠纷在仲裁庭主持下通过调解解决的,所制作的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涉外仲裁的裁决,只要被请求执行方所在国是《承人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的缔约国或是成员国,如果当事人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法院就得依其国内法予以强制执行。
二、仲裁裁决规定是什么?
一裁终局。即裁决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是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的,仲裁也没有二审、再审等程序。
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可见仲裁采取自愿原则,仲裁是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的,包括自愿决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自愿决定解决争议的事项,选择仲裁机构等;当事人还有权在仲裁提供的名册中选择其所信赖的人士来处理争议。涉外仲裁的当事人双方还可以自愿约定采用那些仲裁规则和适用的法律等等。
在当代的社会涉及到商事仲裁,这个问题是可以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选择仲裁方式来解决。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一种仲裁的方式相对来说是非常的实用的,而且也非常高效。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完全是可以利用仲裁方式解决双方经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