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专利权的限制部分包括什么?(对专利权的限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25 05:04:35作者:未知

专利权的限制部分包括什么?(对专利权的限制是什么)

一、专利权的限制部分包括什么?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对专利权人的权利限制有以下几点:

1、无拒绝权,即专利权人不能拒绝别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单位利用其专利发明。

2、对专利发明的先用权。

3、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使用的有关专利,不视为侵权行为。

4、在临时过境的外国运输工具上,为运输工具的自身的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算侵犯专利权。

5、强制许可。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自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满三年内,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实施或充分实施其发明的,专利局可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申请,允许该单位不经专利权人同意而实施其发明,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仍应向专利权人交付使用费。

6、国家征用,发明专利对国民经济公共利益或者国防建设有重大意义的,可由国家征用该发明,并给专利权人以合理的补偿。

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情形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

1、先用权人的实施

专利法规定,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权。先用权的成立条件是:(1)实施行为人在他人取得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2)实施行为人所实施的发明创造,或者是行为人自行研究开发或者设计出来的,或者是通过合法的受让方式取得的;(3)在他人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取得专利权之后,实施行为人只能在原有范围内制造或者使用。

2、专利权的用尽

专利权人自己制造、进口或者许可他人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任何人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或者授权,不构成侵权。这意味着,专利权人只对专利产品的首次销售享有专有权,对已被首次销售的专利产品不具有再销售或者使用的控制权或支配权。

3、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的使用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而使用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不构成专利侵权。

4、临时过境

临时通过我国领域、领水或领空的外国的海陆空运输工具为其自身需要而使用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机械装置和零部件的,无须得到我国专利权人许可,不构成侵权。

综上所述,于专利权限制的情形有很多的情况,其中每一项权利都是可以专利权人带来经济利益。在专利权的权利范围中,权利最大的就是独占权。享有独占权的权利人拥有最完整的权利,别人不得进行侵权。

本文标签: 专利权  专利  不符合  

为您推荐

专利权的限制部分包括什么?(对专利权的限制是什么)

专利权的限制部分包括无拒绝权、对专利发明的先用权、强制许可权、国家征用权以及其他情况下进行征用不属于侵权的行为,专利权的限制其实也主要是面对那些不符合规范不合法的专利发明来说的。

2023-08-25 05:04

非全日制用工答辩书交到哪里 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答辩

非全日制用工申请仲裁,答辩状要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答辩状中要写明标题,答辩人的个人基本信息,答辩的案由,答辩的内容,提出赔偿的依据,结尾要有仲裁机构的名称。

2023-08-25 05:04

媳妇是精神病能离婚吗? 媳妇是精神病能离婚吗

媳妇的精神有问题,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离婚手续,需要提供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审理之后会下达离婚判决书,若妻子是间歇性精神病,在其正常状态下,可以去民政机构登记离婚。

2023-08-25 05:04

结婚是先定日子还是先过彩礼(结婚是先过彩礼还是先领证)

结婚是先定日子还是先过彩礼,是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的,即使男方把彩礼在婚前赠与了女方,但后来婚姻关系发生意外的,那这笔彩礼钱也是可以进行追回的,女方不可以留下不归还。

2023-08-25 05:04

法律上规定的什么是无效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承包合同虽然成立,但缺乏有效要件的,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会撤销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承包人和发包人之间,就土地承包问题未订立书面合同的,承包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

2023-08-25 05:03

恶意合同无效如何赔偿的?(无效合同如何索赔?)

恶意合同认定无效后,需要按照对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因为签订合同所取得的财产,也需要返还给对方,若无法返还的,可以折价赔偿,合同无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部分无效,一种是全部无效。

2023-08-25 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