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出口倒车掉头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2024-05-31
更新时间:2024-05-31 07:34:47作者:佚名
房屋拆迁补偿,有两种补偿方式:一是货币补偿、一是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任一补偿方式。
安置房是基于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而产生的。
在拆迁实践中,大部分被拆迁人会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
因为现在的征收拆迁大都集中在农村,农民因为生存技能单一,如果选择一次性的货币补偿,那农民是很难协调和把控巨额补偿费和基本生活之间的融合关系。
因此大部分被拆迁农民会选择置换一套或是几套房屋(即安置房)和部分货币补偿的拆迁补偿方式。
在大部分被拆迁农民朋友意识里,这至少能保证自己以后不流落街头。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在明律师根据多年的拆迁案件代理情况发现,被拆迁人选择安置房的拆迁补偿方式,普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即:
1、房屋征收部门经常会迟延履行安置协议或者不履行安置协议,理由通常是安置房尚未修建完成。
2、在安置时,被征收人会发现实际回迁地与当初征收方承诺的回迁地不一致,而在安置协议里也没有明确约定
不可否认,目前的拆迁安置房确实存在很多问题。
比如:安置房地段不好、房屋质量不过关、不能按期交房等,种种问题也直接影响到了被拆迁人的利益。
可即使安置房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却也是拆迁补偿中必然的存在形式,也是被拆迁人不得不选择的一种补偿方式。
因此,如何选择好安置房,对被拆迁人来说也是在面对拆迁补偿时候的一项必备技能。
那到底怎么才能选择好安置房呢?下面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根据多年拆迁代理经验为您提供以下几点参考意见:
一、明确房屋的具体情况
房屋的具体情况是指一定要对所调换的安置房的价款、坐落、朝向、结构、用途、面积、层次、交付日期等非常清楚明白。
而这的清楚明白不仅仅只是与拆迁方的口头协议和承诺,而是一定要白纸黑字的落实到纸面上,并有双方的签字盖章。
这里在明律师要提醒的是:涉及到金额的,一定要有大小写,且要明确到具体的数额,而不能是概数或者一个范围。
日期也一定要具体到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
现实情况中,很多地方都是“先拆后建”但却没有妥善的安置计划,使得被拆迁人的安置房约定并不明确,严重降低了被拆迁人的生活居住水平。
所以,一是不要轻易签协议,二是如果必须得签,就一定要在协议里约定明确。
三是及时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以免出现久久不能回迁的情况。
二、要保证房屋质量
安置房的房屋质量不合格,几乎成了拆迁中的一种现象,被拆迁人反应安置房质量不合格和因质量不合格引发的纠纷也是很多的。
在明律师要说的是:安置房交付使用前,工程项目须通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消防、建设、国土、规划、房产等行政职能部门的竣工验收。
如果怀疑拆迁安置房有质量问题,可以聘请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质量鉴定,也可以通过一系列的调查程序去核实是否经过竣工验收。
如果质量确实不符合标准,可以拒绝入住,要求拆迁方给予相应的补偿款。
三、及时办理房产证
实践中,拆迁方即便交了房,也有很多地方一直拖着不给办理权属证件的情况,或者明知是小产权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根本办理不了房产证,依然给拆迁人作为安置房。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管后面是租赁、质押、买卖等交易都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对被拆迁人是极为不公平的。
因此,如果安置补偿协议中对办证事项有约定,就可以按照约定履行,如果对办证事项无约定,如何办理房产证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安置房的办证手续,各地方有各地方的政策规定,不能一概而论。
所以,必要时要咨询专业律师。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醒的是:如果安置房未按照法定程序建造审批,未经竣工验收,会存在房产证无法办理的情形,因此,安置房的选择应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