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东会召开程序是什么(公司法 股东会召开)
2023-07-05
更新时间:2023-07-05 20:09:55作者:未知
一、协议离婚后对分割财产反悔如何处理?
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据。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因此,当事人可根据上述理由分析在分割财产时是否存在有欺诈和胁迫行为。
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对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协商一致后,也是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在协议离婚时也是需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如果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出现了隐瞒或者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后,另一方也是可以在签订离婚协议后申请重新分配。
二、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即生效,有异议的一方即使向法院提起变更财产分割协议的,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特别注意,避免出现后悔无门的情况。那么,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1、首先,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
2、必须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双方亲自签订的,也属于无效协议;
3、最重要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了。切忌图省事出现,如,“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双方已自行分割完毕”等笼统说法。
4、在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切莫心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夫妻双方当事人选择通过协商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此时是需要达成离婚协议的,但是在双方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前,一定是要注意相关的协议的条款的书写的,此时也是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