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老工伤复发如何认定 山东老工伤复发如何认定赔偿
2024-04-23
更新时间:2024-04-23 22:40:16作者:未知
一、工地农民工死亡补偿金需要支付多少年?
1、工地农民工死亡补偿金需要支付五到二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工地农民工死亡谁负责赔偿?
1、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没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因此,施工单位是经过合法注册的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施工单位没有经过合法注册,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地死亡事件发生之后,施工单位、或者是发包法规,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管赔偿责任人是谁,通常都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扶养分生活费、以及丧葬费等的相关费用。具体的赔偿金额,可以由赔偿义务方,与死者的亲属协商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