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婚内赠与情人30多万,妻子能不能全部要回来
2024-04-14
更新时间:2024-04-15 00:00:30作者:未知
“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这段话用在我们今天要讲的这个案例中,再合适不过。
浙江省台州市一男子戴某网购河豚毒素填入珍珠粉胶囊中,让不知情的妻子服用,最终将妻子王某残忍杀害。
而他这样做的目的,却是为了骗取保险金,以偿还自己欠下的巨额债务。
那么本案具体情况是怎样的?戴某将面临怎样的刑罚?保险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01丈夫网购河豚毒素,杀妻骗保2020年4月26日,戴某让女友王某网上投保了一份200万保额的定期寿险。
待90日免赔期即将到期后,2020年7月20日,戴某与王某办理结婚登记,随后于2020年7月24日让妻子王某将保险受益人由父亲改为配偶戴某。
另一方面,自2020年6月开始,戴某通过5名女性朋友4次网购河豚毒素,2次网购珍珠粉胶囊。
2020年9月11日,戴某将20毫克河豚毒素装进2颗珍珠粉胶囊中。
2020年9月12日,戴某诱导妻子王某服用该毒胶囊,在王某反复呕吐的情况下,又要求她服下第二颗毒胶囊,最终导致王某死亡。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戴某不惜铤而走险,谋划杀害妻子呢?检方指控称,被告戴某此前因炒虚拟货币、炒股失败,欠债260多万元,为缓解经济压力,遂产生杀人骗取巨额保险金的恶念,并付诸实施。
对此,戴某供认不讳。
事已至此,案情基本明晰,而王某做梦也没有想到,杀害她的竟是自己刚结婚两个月的丈夫。
02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首先,戴某为骗取保险金故意杀人的行为,情节、手段都极为恶劣,构成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依法应当判处死刑。
此外,戴某还要对王某家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精神伤害予以赔偿。
而本案中有一个问题,在这起杀妻案中,保险公司是否存在赔偿责任?《保险法》第34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保险法》第43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主要看涉案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是谁,如果投保人是丈夫戴某,在他杀害妻子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妻子王某,丈夫戴某为受益人,且妻子对自己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事实明确知晓,则保险合同有效,保险公司需要给付保险金。
但是,由于受益人戴某故意杀害被保险人王某,则其丧失受益权,保险金将由王某除丈夫以外的其他法定继承人(父母等)依法继承。
03婚姻中要具备风险意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枕边人蓄意谋杀,其目的竟是为了骗取保费,这种事光是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如曾轰动全国的泰国“骗保杀妻案”,2018年10月份,天津男子张某为妻子购买多份保险后(保额3000余万),带着妻女到泰国普吉岛旅游。
等女儿睡着后,张某哄骗妻子下水游玩,随后将妻子按在别墅酒店的游泳池中溺死,后伪造现场向岳父母谎称妻子“溺亡”。
当然,这种案例比较极端,生活中很难遇见,大多数夫妻还是真诚相待的。
但即便是千万分之一的概率,我们也应当警醒,避免出现案例中当事人的惨剧。
比如对方为你投保了巨额保险,保险费也特别高,超出了你们的承受范围,或者结婚后说什么也要让你把受益人变为他,如果出现类似情况一定要识别对方的真正意图,千万注意保护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