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2023-06-14
更新时间:2023-06-14 17:37:48作者:佚名
一、代替别人打借条怎么办?
1、如果欠款人委托的,那么需要获得欠款人的书面授权,因为口头的授权可能到时不承认就很麻烦。
2、如果因此而到法院,可以把相关经过说清楚,只是写了欠条,不能就认定还钱。
3、即使欠款人不还钱,或者不承认该借款的存在,一般也不会承担责任,除非在欠条中有担保的条款。
别人代写的欠条有没有效,主要看借款是否属于事实存在的,如果是存在的,代写的条件是依据实际情况写的,由借款人签字的,欠条是有效的。
二、写欠条的注意事项
好多人可能感觉写欠条很简单,可就有很多欠条到了法院,麻烦多多,最后可能拿着欠条打不赢官司。
1、最好一式2份,两方签字。免对方涂改说不清楚。
2、写清楚是人民币还是别的啥币种,否则明明借给人的是美元,没写到了法院对方说是人民币,法院一般就按人民币判了。
3、大小写都要有,不然加个零,就说不清楚了,时间也要大写。
4、如果别人给写欠条,应该当面让他写,不然到了法院他说不知道借过钱,不是他写的欠条,借出去的钱可能永远拜拜了。
5、最后,如果不想送给别人那笔钱,最好3年内起诉,法律上是权利不用过期作废的.
三、借条和欠条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都有法律效力。如果属于借贷关系,则一般写为借条更为合适。如果不属于借贷关系,则不宜写为借条,而应当写为欠条。
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有买卖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揽的报酬;有损害赔偿,有合伙结帐,有企业承包,有各种借款;还有很多是基于综合的原因,由多个法律关系和事实交叉结合而最终形成了欠条。
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
欠条的撰写一般是当事人自己撰写,如果想其他人撰写需要书面的授权,欠条和借条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属于借贷关系,则一般写为借条更为合适,如果不属于借贷关系,则应当写为欠条,欠条形成的原因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