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挪用资金律师会见嫌疑人需准备哪些材料
2023-06-02
更新时间:2023-06-02 22:41:14作者:未知
一、在北京挪用资金律师会见嫌疑人需准备哪些材料?
1、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公函;
3、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律师执业证。
二、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三、挪用资金案件中辩护律师有哪些权利?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 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6、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7、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8、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9、律师可以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自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四、涉嫌挪用资金罪辩护律师怎么收费?
辩护律师主要根据以下因素收费: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挪用资金案件中,只要律师已经接受了委托,自然会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需要通过犯罪嫌疑人完全了解了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后才能针对性的进行辩护。如果挪用资金情况属实,律师也不会随便给嫌疑人做无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