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属于离婚纠纷吗? 拆迁安置房 离婚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3-04-11 12:36:46作者:未知
一、因违约发生的购房合同纠纷怎么赔偿?
因违约发生的购房合同纠纷,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金。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购房合同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三、买家可以单方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卖方明示违约。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先卖后抵押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一房二卖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五)隐瞒无证售房事实的。
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六)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七)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八)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
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九)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十)面积误差比超过规定。
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汉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且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购房款产生的利息。
(十一)过分迟延交付房屋的。
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经买方在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过分迟延产权过户。
法律法规规定了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在这个期限届满后超过,由于卖方的原因,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购房合同。
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赔偿标准,双方对违约赔偿标准也存在较大争议的,按照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例如申请仲裁。在购房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对方有违约行为的,守约方可以在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同时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