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立案标准中严重情节的相关规定)
2024-06-24
更新时间:2024-06-24 15:07:39作者:佚名
一、合同无效诉讼时效受限吗?
不受限制,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法定时效期间内应当行使一定的请求权,如果超出该时效期间不行使,则侵权人或者债务人便享有抗辩的权利。诉讼时效只是针对债权请求权而言的,即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请求相对人作出特定行为的权利。
而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双方并未基于合同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相互之间均不存在债权请求权,因此,没有适用诉讼时效的基础。同时,诉讼时效的起算以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为准,而确认合同无效之诉在法院作出生效裁判以前,双方都不能确定是否存在权利被侵害的事实,因此,从这个逻辑上来说,也不可能适用诉讼时效。
另外,合同无效是因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严重影响了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如果适用诉讼时效,那么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效合同不能被确认无效,岂不是就达到了合同生效后的法律效果,这就严重违背了我国法律的立法宗旨。
因此,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二、如何诉讼确认合同无效?
1、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有权认定(确认合)同无效。
2、在合同纠纷诉讼中既使诉讼当事人均认为合同有效,法院也有权依职权认定合同无效。
债务人未对不良转让合同的效力提出异议,但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情况能够引发人民法院对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效力产生合理怀疑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审查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合同效力问题是个法律问题而非事实问题,是法院依职权认定的内容,尽管在诉讼中双方均认为合同有效,法院亦可认定合同无效,这并不违反法定程序。
3、一般情况下,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只限于合同当事人。但是,恶意串通签订合同损害第三人利益的,第三人有权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
4、确认合同无效(绝对无效)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观点认为,无论从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的性质(实体法上的形成权)还是从无效合同的立法目的进行分析,抑或从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角度分析,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都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合同无效,自始无效。实践中对于合同无效是否受诉讼时效即追诉期限有分歧,但是实践中法院在审理中大多认为不收诉讼时效的限制。发现合同无效之后,那么已经履行的一方是需要获得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一般都是原路返回所有的资产,至于这个纠纷问题的话,一般都是三年的有效时间,如果只是确认合同有没有效,是不会受诉讼时效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