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诽谤罪赔偿判决结果是有法律效力吗?
2024-04-15
更新时间:2024-04-15 05:02:16作者:佚名
一、分居期间夫妻共同财产车卖了是合理的吗?
如果在双方分居期间夫妻共同财产车卖了的属于不合理的行为。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
二、婚前财产分割的情况有哪些?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三、共同财产有哪些?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有着明确的法律条款进行规定的,如果双方决定解除婚姻关系但是还没有办理手续但是却处于分居期间就将共同财产进行转移或者是变卖的,都属于是不合理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