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是判断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有哪些
2024-05-26
更新时间:2024-05-27 00:04:21作者:未知
一、彩礼不返还的几种情形?
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如下: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返还彩礼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当我们了解了彩礼是否应该返还的法律规定,在决心要起诉返还彩礼时,我们还需要准备哪些有力证据呢?
1、 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2、 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3、 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
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对于结婚是否需要给付彩礼给女方,我国法律上面没有做出相关的规定,因此多数时候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商确定。但在彩礼返还方面,为了避免引发更大的纠纷,《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中明确了在三种情况下,女方需要返还男方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