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向股东借款可以吗 法人股东可以向公司借款吗
2023-07-10
更新时间:2023-07-10 07:38:09作者:未知
一、哪种情况算放弃继承权?
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算放弃继承。放弃继承可以以口头形式或者是书面的形式做出,不可能以默认的方式作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放弃继承权需要什么条件?
(一)时间要件
继承权的放弃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放弃。
(二)继承权放弃的主体
继承权的放弃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本人亲自实施,不得代理。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继承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时候,就需要代理的存在。
(三)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
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均明文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
(四)继承权不得部分放弃
继承权能否部分放弃涉及到继承权的放弃的标的为何这一核心问题。由于继承权放弃的标的为继承权而不是所继承的遗产,而继承权作为一项抽象的权利不得分割,因此,继承权不得部分放弃。
(五)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方式
对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的表达方式,尽管各国对此规定不一,但是概括起来,继承权的放弃可以分为明示和默示两种。
(六)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可否反悔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是否可以撤销其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对此可以从继承权放弃的意思表示是否有瑕疵进行分析。
继承人作出书面表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需要满足时间要件,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提出,这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需要继承者自己做出书面的表示,要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放弃继承权后不能反悔,不能撤销放弃意思,不再参与遗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