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18岁负刑事责任是否合法(不满18周岁刑事案件怎么处理)
2024-01-28
更新时间:2024-01-28 12:35:23作者:佚名
一、名誉权人死亡还享有名誉权吗?
逝者享有名誉权,名誉权不会因为主体死亡而消灭,所以说死者也享有名誉权,如果死者的名誉受到损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二、名誉权侵权纠纷的起诉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名誉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
名誉权体现了民事主体的精神利益和人格利益。名誉权的客体不包括名誉感,因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后果通常为社会评价的降低,而名誉感是民事主体自身内心的一种情感,对名誉感的侵害往往并不会导致社会评价的降低。法律对名誉感的保护可以通过对人格尊严的保护加以实现。
(二)名誉权的内容是就名誉受有利益和排除他人的侵害。
受有利益主要表现在:其一,民事主体就自己的客观公正之社会评价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其二,民事主体利用自己良好的名誉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对以营利为目的的民事主体而言,此种权能尤为重要。排除他人的侵害表现在:第一,维护名誉,使自己的社会评价免于不正当的降低和贬损;第二,在名誉受到侵害时,有权获得法律救济,特别是使名誉恢复到受侵害之前的状态。
(三)名誉权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非自然人。
与隐私权、肖像权等由自然人专有的人格权不同,名誉权的主体也可以是非自然人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等。与自然人的名誉相比较,非自然人的名誉的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其与财产利益的联系更为密切。比如,侵害法人名誉权,可能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在名誉权人去世之后,并不代表能随便侵犯死者的名誉权,这里特别要注意,英雄烈士的荣誉名誉权是特别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侵犯英雄烈士的名誉权,很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侵犯普通人的名誉权情节特别严重的,也有可能构成侮辱诽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