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格权在什么情况下使用(一般人格权的适用)
2024-04-11
更新时间:2024-04-11 00:00:50作者:未知
一、什么叫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抵押人是指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抵押权人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有权就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债权人。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区别是什么?
1、定义不同: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
2、权利不同:抵押权人对抵押权有处分权,抵押权人可以让与抵押权或者以抵押权为他人再设定担保。
3、义务不同: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
二、抵押权人有权处置抵押物吗?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抵押人就是属于债务人,而对于抵押权人就是属于债权人,只要抵押人不及时的还清欠款 ,对于抵押权人就可以优先的爱偿抵押物,所以,双方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协商清楚,这样才能保障到当事人的权益可以更好的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