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江苏刑事案件多久必须结案 刑事案件几天受案

更新时间:2023-06-18 05:06:02作者:佚名

江苏刑事案件多久必须结案 刑事案件几天受案

一、江苏刑事案件多久必须结案?

一般刑事案件在几个月的时间内必须结案,首先,一个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最后是到法院。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二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二个月,不超过三个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两个月。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两个月,最长是五个月。如果有二审,一般是四至五个月,最长十个月。如果有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

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审查起诉包括哪些阶段

1、审阅案卷材料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应当及时地审查侦查机关或刑事侦查部门移送的案件材料是否齐备,有无《起诉意见书》、证据材料和其他法律文书。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和被搜查过,审查有无搜查证、拘留证和逮捕证。然后仔细阅读起诉意见书,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犯罪性质和罪名以及要求起诉的理由,详细审阅案卷中的证据材料,按照法定审查起诉的五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查。发现疑问,可以向侦查人员询问。审阅案卷要认真细致,并应制作阅卷笔录。

2、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必经程序。这是人民检察院核实证据,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所必需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还有助于直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状态和悔罪态度,为其提供辩护的机会,倾听其辩解理由。因此,讯问犯罪嫌疑人意义重大,必须依法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讯问只能由检察人员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检察人员在讯问时不得少于2人,并且首先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或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犯罪嫌疑人的陈述情况和阅卷确定复核证据的重点,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让其回答。除对质以外,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并注意做好笔录。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询问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这也是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必经程序。

3、听取被害人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被害人意见。最高检《规则》第365条规定,对于无法直接听取被害人意见的,可以通知被害人提出书面意见,在指定期限内未提出意见的,应当记录在案。办案人员直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询问被害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核实其他证据;二是听取被害人关于案件处理的意见以及对惩罚犯罪的要求,告知被害人有权就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行事案件在审理的时候,可能大家对审理的这个期限方面的要求并不是特别清楚,但是又想要尽快的了结相关的案件,此时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对于审理期限是有明确的限制的,所以大家也不必太过于着急。

本文标签: 刑事案件  才会  它是  

为您推荐

江苏刑事案件多久必须结案 刑事案件几天受案

一般刑事案件在几个月的时间内必须结案,主要还是因为刑事类型的案件它是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比如说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此决定是否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然后三天之内需要提前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之后才会进入到法院程

2023-06-18 05:06

企业注销后刑事责任如何追究的(企业注销后责任承担)

企业注销之后,按照罪名追究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判处一定年限的有期徒刑就可以,对于公司来说,不再需要追究责任,不用处罚金,在中国,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是双罚制,需要对单位处罚金,追究单位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2023-06-18 05:05

江苏民事起诉费一般要多少钱(江苏省起诉费用如何计算)

民事诉讼案件起诉费用如下,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为: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费用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进行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

2023-06-18 05:05

江苏法院起诉费用标准多少 江苏省起诉费用如何计算

起诉的费用根据案件的不同收费是不同的,若是起诉关于财产类案件,那起诉费就按照诉讼费用的百分比来进行收取,若是关于非财产类的案件,也有其固定的收费标准,所以起诉费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

2023-06-18 05:05

江苏拘留会留案底吗? 江苏拘留会留案底吗现在

被行政拘留是不会留案底,只有被判刑的当事人才能留下案底,也就是犯罪记录,这个会由公安机关存档保管,永久存档。而行政拘留是针对一般违法行为的,期限在十五天以下,被行政拘留后会留下违法记录,这个不同于案底

2023-06-18 05:04

代书遗嘱的形式是怎样的?(代书遗嘱是订立遗嘱的一种方式)

代书遗嘱的形式是需要在遗嘱上写上日期,需要有代书人,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需要有见证人之一进行代为书写,需要有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满足相关的条件才能生效。

2023-06-18 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