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上关于辩护人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2023-05-11
更新时间:2023-05-11 05:05:32作者:佚名
一、不能缓刑的八种情况有什么
1、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不适用缓刑;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不适用缓刑;
3、累犯不适用缓刑。指年满18周岁的,受过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又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的罪犯;
4、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5、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不适用缓刑;
6、不具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7、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不适用缓刑;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二、判缓刑后怎么办
1、判了缓刑之后,法院会出具执行通知,携执行通知到司法机构去报道,司法机构会出具报道单,持报到单到具体经办的司法所去,接受社区矫正。矫正结束之后,会出具一个解除矫正通知,矫正结束了,相当于刑罚执行完毕。
2、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社区和公安机构在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再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三、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算累犯吗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同时应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期。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在缓刑期间再次犯罪的,缓刑会被取消,要数罪并罚。但如符合取保条件的,可以取保。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发现漏罪,应当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漏罪时撤销缓刑,通知原宣告缓刑的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的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由原作出缓刑的人民法院根据同级公安机关提出的撤销缓刑的建议作出裁定。
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可以判缓刑,判缓刑后会有一定的考验期,在此期间要做到随传随到,不能存在新的违法犯罪行为,否则会撤销缓刑决定,执行原来的刑罚。缓刑的适用对象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人,要有悔罪表现,并且不能存在危害社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