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成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
2023-06-22
更新时间:2023-06-22 10:06:54作者:佚名
一、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怎么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处以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构成要件内容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倘若不是正在使用,如正在制造或虽已制造完毕但未安装交付使用的,对之进行破坏,亦不构成本罪。这是因为,只有对正在使用中的通讯设施进行破坏,才能给公共安全带来危害,而危害公共安全,则是构成本罪的一个重要条件。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破坏方法多种多样,如拆卸或毁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重要机件,砸毁机器设备,偷割电线,截断电缆,挖走电线杆,故意违反操作规程,使机器设备损坏,使广播、电视、电信通讯无法进行等。如果用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则同时触犯本罪和放火罪(或爆炸罪)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根据对想象竞合犯“从一重处断”的处理原则,应以放火罪或爆炸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从事广播、电视通讯业务的人员。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故意的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其破坏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的行为会危害通讯的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实施本罪的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如出于报复泄愤、嫉妒陷害、贪财图利等。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的这种行为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的违法犯罪的行为人,这种行为对于我国的社会公共治安以及公共设备的安全都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影响,但因为是过失的行为导致的,因此在原有处罚的基础上会从轻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