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务员退休金的标准是什么(北京市公务员退休金的标准是什么时候发的)
2023-08-08
更新时间:2023-08-08 05:03:32作者:佚名
集体诉讼费用的多少是根据案件性质、标的额大小、以及其他诉讼费用大小而决定的。有时候诉讼费用的确使诉讼人耗资巨大,但是当不能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时还是应当勇于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所以不同的案件性质诉讼费用的多少是不一样的,但是整体来说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集体诉讼在我国法律上被称为共同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此有如下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劳动争议集体诉讼,在中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出现了较多起影响力较大的劳动争议集体维权案件,其中要求同工同酬案件较为突出。
需要注意的是,相对于公民、法人组织等个人单独诉讼来说,集体诉讼中的诉讼主体是多数人,此时多数人之间是存在共同的诉讼标的的,此时如果这些多数人组成一个大的集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此时人民法院是可以合并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