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偷税漏税隐名股东需要担责吗 法人偷税漏税隐名股东需要担责吗
2023-09-26
更新时间:2023-09-26 10:06:11作者:未知
一、法人偷税漏税隐名股东需要担责吗?
法人偷税漏税的,隐名股东和公司其他股东都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偷税漏税的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偷税漏税的法律责任是,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隐名股东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
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
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
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隐名股东负出资义务,显名股东负营业及分派利益的义务,双方互负有义务,且互为对价,任何一方都不能无偿从他方取得利益,故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4、隐名股东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
隐名股东合同因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并不以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为成立要件,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则为合同的实际履行,故为诺成合同。对隐名股东合同,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以某种特定形式成立,故为不要式合同。
5、隐名股东出资的标的主要为货币、不以登记为产权转移形式要件的实物、权利、技术等。
三、偷税漏税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
综上所述,对于法人偷税漏税的行为,无论是隐名股东还是公司的其他显名股东,都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偷税漏税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一般也是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对公司可以判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