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后聘礼怎么处理?(离婚时聘礼能否要回)
2024-04-15
更新时间:2024-04-15 07:33:04作者:佚名
一、双方离婚后聘礼怎么处理?
双方离婚后聘礼对方要求返还的,是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彩礼属于婚前财产,其归属要依照不同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别。在具体案件中,建议向专业法律机构进行咨询,在离婚时对其进行协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彩礼最终的归属。必要的时候可以委托专业的辩护律师为自己提供专业的帮助。
二、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应返还彩礼
彩礼在性质上是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即“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老百姓操劳多年,倾其所有给付彩礼,是迫于地方习惯做法,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之的。这种目的性、现实性、无奈性,都不容否认和忽视。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涵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而且,依据“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涵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这一内容。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应还彩礼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也应该返还。立法理由是:“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的话,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协助、共同生活的经历。所以,对双方当事人而言,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虽已成立,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远没有开始。由于各地方的习惯不一样,农村及一些地方,往往更注重的是举办一些有地方特色的婚礼,更注重的是两个人真正走到一个家庭中,开始共同生活。而且许多时候,举办这些仪式与登记结婚要隔很长时间,如果双方尚未共同生活的,也没有过多把双方共同联系在一起的纽带。”
(三)婚前给付并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应还彩礼
如果“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也应该返还。给付彩礼、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在一起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等原因,加之生活困难等因素,结婚时间不长,双方就离婚了。而且由于给付彩礼,全家已经债台高筑,生活陷于困境,此时这些人也大多要求返还彩礼,处理不好很容易激化矛盾。
如果双方决定解除婚姻关系的,并且男方要求对方将赠予的彩礼进行返还的,需要双方就彩礼的返还问题以及返还的金额和返还的比例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的,协商确实无法达成一致的,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到当地的法院进行起诉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