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著作权法独创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著作权法中的独创性

更新时间:2024-04-15 05:02:04作者:未知

著作权法独创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著作权法中的独创性

确定著作权独创性可以从作品独立创作的程度、借鉴的方法、思想表达的界限、表达方式的唯一性等方面来进行认定,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著作权的认定是需要该作品具备一定的独创性的。

独创性也称原创性或初创性,是指一部作品经独立创作产生而具有的原创性。一部作品只要不是对一部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实质的模仿,而是作者独立构思的产物,就可以视为具有独创性。著作权法理论中允许偶合,两位作者独立同时完成或单独完成相同或实质性相似的作品,均可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

首先,独立创作和适当借鉴的程度。一般来说,在创作作品过程中,很难摈弃前人的创作,开天辟地的提出新观点和新思想。而借鉴他人创作成果,并在已有成绩之上吸收、消化、提升是符合社会科技文化发展的趋势。也就是说,独创不是绝对的,在独创和抄袭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而程度是划分两者之间界限的标准。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思想内容创作的相同作品,可有复数的著作权存在。

其次,区分思想和表达的界限。按照著作权法的传统理论以及各国一般的著作权法和实践,作品独创性要求仅限于作品的表达,而不及于作品的思想内容。区分思想和表达的界限,解决了作品独创性的外延问题。我国著作权法虽未确立思想和表达的区分,但在我国的著作权学界,著作权只保护思想的表达而不保护思想本身已经成为通说。

第三,表达方式是否唯一。唯一表达即有限表达,又称为思想与表达的结合,是指对于思想只有有限的几种表达方式。“惟一表达”情况下,作者就思想的创作空间是相当狭窄的,创作很难具有独创性,并且其他人如果要表达同样的思想,也只能使用与作者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表达形式。如果一个智力成果在表现形式上是唯一的,那么无论他是否具有独创性都将被排除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判断原告主张的权利是否为唯一表达,也是判定被告是否侵权具有关键性的作品和意义。

第四,素材是否为公有领域。著作权法覆盖的“著作权世界”分为作者与其它著作权人、受到保护的表达以及以“原始资料”为核心的公有领域。公有领域涉及到公众的权利,在公有领域中公众权利几乎不能被赋予私人财产权。著作权保护的真正领域是被私人所占有的领域,不被保护的领域是公有领域。如,客观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任何人独立创作的结果,因此其属于公有领域,不能作为著作权给予专有。

公民或者单位可以对自己创作的作品申请著作权,相关情况的认定是需要提交有关材料到著作权管理部门进行认定的,涉及到独创性的认定,应当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理,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其独创性。

本文标签: 著作权法  独创性  作品  

为您推荐

著作权法独创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著作权法中的独创性

著作权法独创性的认定标准是从独立性以及创造性两个方面来确定的。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作者吸取他人作品中主题、灵感及构思的自由,是作品创作的需要。但是,对于“借用”程度的判断,实践中还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024-04-15 05:02

寻衅滋事罪中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包括什么?

寻衅滋事罪中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四种刑事法律法规

2024-04-15 05:02

著作权侵权及责任承担的种类包括什么?

著作权侵权及责任承担的种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版权管理机关可以受理涉及数十种侵权行为的案件,并做出行政处罚。受理案件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投诉,也可根据举报人的举报,或主动对市场的侵权

2024-04-15 05:02

重大疾病误工费如何计算?(重大疾病误工费如何计算赔偿)

重大疾病误工费的计算是根据误工的收入、误工的时间等来确定的。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因人身受到伤害需要治疗,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工作或者无法进行日常的经营活动,从而导

2024-04-15 02:32

在我国侮辱诽谤罪怎么起诉? 在我国侮辱诽谤罪怎么起诉他

在我国侮辱诽谤罪是需要当事人自诉的。在我国的侮辱诽谤罪的构成要件中,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

2024-04-15 02:32

著作权侵权判断的标准是什么 著作权侵权判断的标准是什么呢

著作权侵权判断的标准是根据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结合主观的方面来确定的。著作权侵权主要是指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实施了发表其作品、在他人作品上署名、以自己名义进行发表、篡改或剽窃他人作品

2024-04-15 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