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普法:通过这几方面识破农村违法征地拆迁
2024-06-01
更新时间:2024-06-01 15:07:36作者:佚名
我们所说的拆迁,往往指的是市、县级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组织的正规拆迁。但是在正规拆迁之外,还有很多打着其他名义的“征地拆迁”。这些非正规的拆迁项目,多数由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这三个主体来组织。往往补偿给得低,还理直气壮,大家千万要小心,别乱签字。
今天爱土拆迁律师团就来讲讲这些非正规的拆迁到底有哪些,擦亮您的眼睛,避免落入违法征收的圈套。
如何区分正规的征地拆迁和不正规的征地拆迁?
正规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公平合理尚且还不能保障,更不要说这些非正规主体的征地拆迁。这种拆迁往往没有上级财政的支持,也不能向国家开发银行进行贷款。更多的是以民间资本的方式运作,就是我们常说的“某厂”、“某矿”、“某开发商”。
我们就以常见的几种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的拆迁项目来分析,这些征地拆迁因为资金有限,补偿标准往往让人难以接受。
第一,农村耕地以租代征。
某些公司为了发展旅游业、种植业、养殖业,往往联系基层组织或者基层政府进行占地行为。这种占地行为是没有用地指标的,只能利用农民的耕地。
这时候,为了节约成本,以租代征的方式就出现了。一亩地一年给几百块钱、一千多块钱或者按照多少斤粮食的价格来计算。如果你不同意,村委会就天天来找你做工作。
法律有规定,土地流转是自愿的,谁也不能强制。土地以极低的价格被他们拿走之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土地性质就变了,可能就不属于农民自己了。所以遇到以租代征,一定不要同意,更不能签字。
第二,旧村改造。
“村改”,这是一种以村民自愿向上一级政府申请拆迁的行为。在基层往往变味,村委会就决定要改造,一些村民就“被自愿”改造了。
这种拆迁的本质是,上级政府为了规避省政府或者省住建厅的监管,所以让村民自己申请,再以同意的名义来进行拆迁。这种拆迁以村委会为首,进行房屋拆迁,因为没有充足的资金支持,补偿价格也会特别低。
第三,农村空心房拆迁
在很多的地方,村里人都到外地务工,家里的房子空置的情况比较多。一些地方就有拆除“空心房”的政策。
一些村委会或者基层政府在没有联系房主的情况下,就进行拆除,还说一分钱补偿没有。这种拆迁是违法的,即便是空心房仍然是个人合法财产,在没有得到房主的允许下,强拆属于违法。
第四,变了味的集中规划区居住
很多地方以地质灾害、村镇规划或者河道疏浚为名进行整村搬迁,划分到一些规划好的地块进行集中居住。
对于原先老房子的拆迁给的补偿很低或者根本不给补偿,事实上地块在若干年后根本没有用于原来所说的用途,有可能是一种缓兵之计。
识别违法征地拆迁,主要看这两点
那么作为老百姓对法律规定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如何辨识这些拆迁是不是合法的呢?
1. 看主体:不管是农村集体土地还是城市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征收主体一定是市县级政府,如果这两个主体要授权给街道办或者乡镇政府或者其他的征收部门,必须要以盖有公章的文件告知被征收人,除了这两个主体来进行征收一定是违法的。
2. 看文件:正规的征地拆迁,必须由市县政府或者国土资源局下发书面的征收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就看盖章的主体,如果授权给某些指挥部或者拆迁办,也需要在征收公告明确写明。
万变不离其宗,任何形式的征地拆迁都需要符合法定的程序,补偿金额和安置方式是核心。抓住这些披着征地拆迁外衣的违法占用土地行为,及时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