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买保险可以吗?(外地户口可以在本地入保险吗)
2024-06-05
更新时间:2024-06-05 10:04:47作者:佚名
一、工伤待遇被单位克扣怎么办?
(一)据理力争
1、在矛盾只是发生在公司与本人之间,且认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当据理力争。
2、理清工伤待遇计算与发放的依据,让克扣工伤待遇的情况明明白白的显示出来;
3、询问克扣工伤待遇的原因;
4、本人要清楚,我国法律规定:工伤待遇是不可以扣、罚的。根据工伤程度计发,不得克扣,即使是做错了事也是不可以克扣的。
(二)投诉、举报
1、对地企业克扣工伤待遇,员工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投诉:
2、打劳动保障热经12333投诉,这个电话全国统一,投诉时需要实名投诉,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可以多打几次进行投诉;
3、到当地劳动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这些机构是专业处理劳资纠纷的,他们会上门查处克扣工伤待遇的违法行为。
二、工伤待遇有哪些?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待遇包括和囊括的项目比较多,具体有治疗费、伙食费、交通费、基本工资报酬、一次性伤残、医疗、工亡补助金等,都是劳动者在工伤待遇的法律认可求偿范围之内的,劳动者在遭遇工伤时要在法律认可的时间和项目范围内进行合法劳动权益的伸张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