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属于离婚纠纷吗? 拆迁安置房 离婚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3-03-24 02:36:25作者:未知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超期羁押?
执法人员不管是在情况情形之下都不能超期羁押;
超期羁押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对被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要是确认司法工作人员真的属于超期羁押的话,除了要对被羁押的人进行国家赔偿外,相关人员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般情况下,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为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为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
(1)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为超期羁押;
(2)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为超期羁押;
(3)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
二、遭遇超期羁押该怎么办?
如果司法机关在羁押期限届满后仍不放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司法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如何处理,法律规定了三种办法:一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应当予以释放;二是对于取保候审超过十二个月或者监视居住超过六个月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三是变更强制措施,如对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羁押,改为采取取保候审。
如果到了法定期限不能办结,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原则上应当释放。对于还需要继续侦查、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者继续审理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综合上面所说的,羁押犯罪人员是属于执法人员的责任,但羁押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不能超过法律所规定的期间,如果超过就可以认定为超期羁押,执法人员是会承担起法律的责任,所以,在处理时一定要合理、合法,如果找不证据就一定要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