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构成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 非法出卖武器装备
2023-06-02
更新时间:2023-06-02 20:14:37作者:未知
一、如何确定构成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
1、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主体为《刑法》上的军职人员;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将军队的武器装备出卖或者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二、涉嫌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提起公诉后审理流程有哪些?
1、开庭阶段。
开庭时要查明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核实身份、宣读法庭规则、查明被告人身份情况、宣读案件来源起诉案由、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阶段。
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陈述、询问被告人、出示核实证据。
3、法庭辩论。
由公诉人发言、被告人辩护人辩护,双方就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辩论。
4、被告人陈述。
在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5、评议阶段。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判断是否有罪,罪轻罪重,以及应该判处的刑罚。宣判分为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
三、涉嫌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嫌疑人在开庭后有哪些诉讼权?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武器装备是不允许任何单位私自转让或出卖的,这一点作为军职人员都非常清楚,转让武器装备给军队造成重大影响的,对犯罪嫌疑人也可以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因非法转让武器装备取得的收入是赃款,嫌疑人需要主动上缴,没有上缴的办案部门会依法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