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二十条的主要是关于哪方面的规定
2024-04-29
更新时间:2024-04-29 02:33:21作者:佚名
一、员工严重违反规定可以辞退吗?
员工严重违反规定可以辞退。若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该严重的违纪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且该规章制度已经明确告知员工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该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二、公司辞退员工需提前通知的情形有哪些?
在下列情况下,公司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公司的劳动者如果存在着严重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相关的情况,那么就是属于公司员工存在着过错,比如说长时间的迟到早退。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对于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来说,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这是属于一种合法的情况,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