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更新时间:2023-06-14 15:08:32作者:佚名

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1、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五万元以上的;

(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十万元以上的;

(三)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二、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所谓收购,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金钱作价,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运输,是指未经批准,私自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出售,是指未经批准,以牟利为目的出价售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至于是否已实际获得利益,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是其中一种行为,还是同时实施数种行为,均可构成本罪。

定罪标准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可以参照林业部、公安部《关于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管辖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前段时间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实践中,由于一些非专业人员对野生动物领域了解不多,因而通常对何种动物为野生动物的认识不够,也因此对该种动物制品缺乏认识,在这种情况下实施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自己认为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一般不以本罪论处;如果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自己认为不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而事实上确实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亦不宜以本罪论处。

综合上面所说的,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事法条,只要故意实施此行为就可以按规定要求犯罪者承担刑事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情形大小来进行确定,一般轻者处五年以下,重者是可以高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本文标签: 就会  有期徒刑  野生动物  

为您推荐

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刑标准是构成此罪者就会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造成情形严重的就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承担相应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就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6-14 15:08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物品罪的构成条件是,嫌疑人在客观方面非法持有了国家绝密的文件资料或者是相关物品,且拒不说明来源及用途,嫌疑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即明知是国家绝密物品,仍然非法持有,该

2023-06-14 15:08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构成要素是什么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构成要素是什么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构成要素是客体要件是国家对于学业界的管理秩序以及公共卫生从客观要件方面来看的话,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不符合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主体方面是一般的主体,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2023-06-14 15:07

刑法中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量刑规定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来进行处罚,销售的金额达到数额巨大的程度,将会按照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来进行一定的处罚,单位构成犯罪的还将实行双罚制。

2023-06-14 15:07

刑法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来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情况之下,量刑是按照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来进行一定的处罚的,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第14条当中明确规

2023-06-14 15:07

徇私舞弊假释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案例)

徇私舞弊假释罪立案标准是对于三次以上不影响犯罪案件或者是一次不移交犯罪案件,所涉及三名以上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之下,将会对此进行一定的立案处理。当然了,如果提出意见之后没有正当理由仍然不移交的话也是属于需

2023-06-14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