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解释是什么(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区别)
2023-11-02
更新时间:2023-11-02 02:37:33作者:佚名
一、拘役在看守所可以消费吗?
可以,看守所对罪犯收受的物品应当进行检查,非日常生活用品由看守所登记保管.罪犯收受的钱款,由看守所代为保管,并开具记账卡交与罪犯。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羁押对象一般是人犯或者犯罪嫌疑人,在看守中是有严格的规定的,犯人应该服从里面的相关规定,羁押不仅仅是对当事人的一种自由约束,也是为了给当事人一个反思的时间,所以在此期间内,不得携带其他除生活需要意外的物品。
二、拘役有哪些特点?
1.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由于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方法,它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分子。
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而不是像管制那样仅是限制被执行人的一定人身自由。
3.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拘役虽与刑事拘留、民事拘留、行政拘留一样短期剥夺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但性质却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拘留是一种司法处分,而拘役则是一种刑罚方法,在性质、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以及适用期限与上述几种拘留措施都有明显的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在监狱执行。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违法犯罪的行为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的,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如果在看守所执行的,是有可能要参加劳动的,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此时是要严格的遵守拘役期间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