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属于离婚纠纷吗? 拆迁安置房 离婚
2023-04-12
更新时间:2023-04-05 12:42:33作者:未知
一、发生劳务合同纠纷必须仲裁吗?
劳务合同纠纷不是必须仲裁,劳务合同纠纷申请仲裁是有条件限制的。
《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二、发生劳务合同纠纷没有仲裁协议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劳务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调解。
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
2、仲裁。
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
3、诉讼。
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合同纠纷。
四、劳务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劳务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五、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以仲裁方式处理劳务合同纠纷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如果是劳动合同纠纷,没有经过劳动仲裁的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委员会只受理劳动合同纠纷,但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不一样的,在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的一方没有义务给劳务工交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