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养殖户:依法维权三个月,从零补偿争取到了百万补偿
2024-04-30
更新时间:2024-04-30 15:07:32作者:佚名
禁养,让一些养殖户提心吊胆,“不知道啥时候就拆到我头上了”。其实拆除养殖场不可怕,怕的是“零成本拆除”,比如有的征收方给你的养殖场戴个“违建”的帽子,让你自己拆,零补偿。不少养殖户吃了这个亏。但浙江有一位养殖户,他不服输,不退让,依法维权,三个月时间,从零补偿争取到了百万补偿。
征收方一句话:零补偿、强制拆除!养殖户懵了,真要一无所有?
吴先生在浙江温岭市某地农村,与人合伙经营一处承包地上养殖场。承包后,吴先生于2015年修建了两栋建筑,养殖生猪。正当事业红火之际,他收到了拆除通知,当地要求他配合工作,尽快自行拆除养殖场,否则会进行“强制拆除”。至于补偿,当地说“一分钱没有”。
当地认定吴先生的养殖场是违章建筑,因此拆除后不会给予任何补偿。这让吴先生一家顿时陷入慌乱。难道自己辛苦经营的养殖场干了这么些年,突然就一文不值,像垃圾一样被推走?
也许,在征收方眼里,这个养殖场确实不值一文,不需要补偿。2018年5月18日,当地在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下发了养殖场拆除决定。征收方随即在养殖场的墙体上划定了拆除标志,并告诉吴先生如果不自行拆除,将对养殖场实施强拆。
这造成了吴先生的养殖场无法正常养殖,对吴先生的经营产生严重影响,并给吴先生造成了明显的财产损失。
吴先生意识到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不愿意就此服输,总想着一定要讨个说法。在反映问题仍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他决定要走法律途径维权。
经过多番打听比较,他终于找到了爱土拆迁律师团,经过深入面谈,获得拆迁律师缜密详尽的分析,吴先生深深觉得自己维权的路子宽了。于是正式委托爱土拆迁律师介入案件。
当地征收方辩称:
一,2015年7月,吴先生擅自在温岭市新河镇非法占用土地,新建养殖场建筑物,而且吴先生的养殖场地块属于禽畜禁养区域,且养殖场主未经环保许可、规划报建等相关合法手续,违规进行养殖,属于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认为吴先生的养殖场属于典型的违章建筑。
二,认为吴先生的养猪场是属于违法建筑,对吴先生的违法建筑进行“号拆”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行政行为。
看似有理有据,咄咄逼人,吴先生真的只能认栽,拿不到一分补偿吗?
爱土拆迁律师以法律之剑,为养殖户声张正义,拿回百万补偿
爱土拆迁律师团早就料到该镇政府可能会以什么理由进行抗辩,于是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凭借熟练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的素养,力挽狂澜。
拆迁律师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其陈述和申辩。
而当地征收方在作出拆除养殖场决定前,未告知吴先生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也未听取吴先生的陈述和申辩,属程序违法。
因此,当地征收方的行为侵犯了吴先生的合法权益。
最后,爱土拆迁律师团主张的请求得到了法律支持!随即确认征收方于2018年5月18日对吴先生温岭市新河镇养殖场号令拆除决定的行政行为违法。取得了行政复议的胜利。
附行政复议决定书:
根据律师的调查取证,吴先生的养殖场多年之前就已经修建起来了,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吴先生的养殖场并属于违章建筑。
随后,在律师与征收方的协商谈判中,征收方被迫让步。仅用三个月时间,爱土拆迁律师就帮助吴先生,争取到了满意的102万补偿。从开始的零补偿到百万补偿,吴先生经历了最刺激的一次拆迁“过山车”。
最后爱土拆迁律师团提醒广大被拆迁人,遭遇违法征收时,您不能做沉默的羔羊,要主动出击,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法律维权有时效,千万不要在错过维权时效,造成您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