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既遂如何处罚?
2023-06-06
更新时间:2023-06-06 02:32:26作者:未知
一、定金是合同额度的多少的倍数?
定金是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的,如果超过,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定金合同应该是从交付定金之后成立,如果违约,一般情况下定金跟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除非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高于交付的定金。
定金最多不能超过主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1、手段不同
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
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也可以这样理解,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但是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数额不同
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
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虽然合同价款不受法律制度限制,但是定金应该参照合同价款的20%以下确定。特别要注意,在交付定金的同时时,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定金合同,如果没有书面定金合同,对交付定金的一方来讲,法律风险是很大的。
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民事合同的时候,双方可以约定定金的给付,定金其实是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在给付定金的一方向收受定金的一方给付之后,该笔定金就相当于对合同的一种担保,但是定金的数额也有其限制,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