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不存在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023-05-28
更新时间:2023-05-28 05:04:06作者:佚名
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合同有效吗?
没有履行期限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合同中没有载明履行日期的,并不是合同无效的情形,没有约定履行日期的,当事人可以补充约定。
若其中一方当事人通过恶意串通的相关方式签订合同是属于无效合同。
二、哪些合同是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肯定是需要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而且必须要将合同的主要条款在合同当中予以明确,比如合同的履行期限等,但是并不意味着合同履行期限是必备条款。如果双方在合同当中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完全是可以通过补充协议等相关方式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