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妻子可以追回丈夫转移到“小三”名下的房产吗

更新时间:2024-04-12 05:02:04作者:未知

妻子可以追回丈夫转移到“小三”名下的房产吗

当事人咨询的这个问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关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问题,如果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而第三人非善意,夫妻另一方可以追回。

由于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还可以在婚内请求夫妻共同财产。下面,李晓娟律师通过一个案例讲清楚。

小明和小红是夫妻。小明是演员,常年在外拍戏,小红是家庭主妇,负责照看老人和孩子。

由于工作原因,二人聚少离多,交流甚少,感情也逐渐变淡。

某日,小红发现小明与一位女演员小丽关系亲密,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王老二甚至把夫妻二人在婚后购买的房子转移到小丽的名下。

小红十分生气,问小明转移房产的事情,小明称房屋是他用拍戏赚的钱购买的,所以他有权处置该房子。

双方僵持不下,小红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小明转移房子所有权的行为无效,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小红能否追讨涉案房子,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呢?

这涉及民法典中“分割婚内共同财产”的问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只有在法定情形下,夫妻一方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对此,《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该条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民法典》第1062条予以了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够分割上述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只有两种。

第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

隐藏,是指采用欺骗的手段将一些本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予以瞒报的情况。转移是指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转移他处。

变卖是指将共同财产予以出卖,所得归个人所有。毁损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共同财产,以降低或消灭财产的价值。挥霍共同财产,是指毫无限度地随意消耗共同财产。

第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如果夫妻一方由于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比如其父母等患有重大疾病,急需进行救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那么就会对其履行扶养义务造成严重妨碍,也不利于夫妻感情的维护。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允许其向法院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小明与小红结婚时未约定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据此可以推断双方实行的是法定财产制。

婚后,小明通过拍戏所挣的钱属于《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个人财产,继而用该钱购买的房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在房产证上未写明小红的名字,也不影响该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性质。

因此,小明无权擅自将房屋转移给他人。小丽明知小明已婚,按照一般人的普遍认知能力,猜到涉案房子很有可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且知道小明处分该房屋超出了家事代理权的范围,但小丽仍让小明转移房屋的所有权给自己。

由此可见,小丽并不是善意的第三人,因此,即便已转移所有权,也不能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予以返还。

此外,小明擅自将房屋转移给小丽属于《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的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小红的财产利益,因此,小红有权请求法院分割婚内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如果老公将房产转到小三名下,老婆不仅可以请求追回,还可以在婚内要求财产分割。李晓娟律师提醒原配,如果发现老公出轨并将财产转移给第三者,最好的办法不是大吵大闹,而是想办法追回财产,这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本文标签: 名下  小三  财产  

为您推荐

妻子可以追回丈夫转移到“小三”名下的房产吗

如果老公将房产转到小三名下,老婆不仅可以请求追回,还可以在婚内要求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

2024-04-12 05:02

上班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事故

上班途中死亡一般是算工伤的。在我国的工伤认定的程序中,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

2024-04-12 02:32

双方在婚内都有过错,离婚可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双方都具有过错的情况下无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对于无过错方所受的精神伤害,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法律在设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同

2024-04-12 02:32

离婚时女方是否能要求补偿 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补偿吗

离婚时请求经济补偿不是女方的特权,不论男方还是女方,如果在家庭中尽到较多义务,如照顾老人、抚育子女、协助另一方工作等,都可以在离婚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

2024-04-12 02:32

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就可以取得房屋产权吗

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手续后,如果没有依照协议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男方擅自卖掉房产,并且办理了过户,那么善意第三方取得房产产权。但是,女方有权主张男方赔偿返还房款,并支付违约金。

2024-04-12 02:32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法律权益有没有什么不同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中包括非婚生子女接受父母抚养的权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子女接受父母的抚养是子女的权利,抚养子女则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因此,生父和生母抚养非婚生子女也是其法定义务,不

2024-04-12 02:32